关于毕业生退宿的通知
日期:2016-06-1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3
根据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一安排,要求所有毕业生务必于6月17日中午12:00前完成退宿,现将退宿流程通知如下:
一、退宿前宿舍卫生清理
1.彻底打扫宿舍内(含阳台)地面、墙面,完成室内配备物品表面清洁;
2.清理宿舍内所有垃圾(包括书桌内)至指定地点;
3.将宿舍所配物品清点数量,摆放原位,等待验收。
二、宿舍验收(6月16日8:00—6月17日12:00)
1.以宿舍为单位,由宿舍长持《退宿申请单》提出宿舍验收申请。由各楼公寓辅导员进行验收;
2.公寓辅导员检查卫生情况、清点入住前配置的公共设施设备,凡缺失的照价赔偿;
3.经验收合格,向公寓辅导员移交宿舍钥匙,由公寓辅导员封闭宿舍并在《退宿申请单》上签字。凡办理了退宿的毕业生不得再次进入宿舍,否则一经查实,按偷盗报公安机关处理;
4.宿舍长持经各楼公寓辅导员签字同意后的《退宿申请单》到公寓管理科盖章,办理退宿。
三、其他
请各系书记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传达到毕业生辅导员,要求毕业生辅导员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毕业生按时、按流程、有序办理退宿手续,不在公寓内焚烧物品、乱丢垃圾、破坏公物,做到安全文明离校。
             祝广大毕业生心系母校,前程似锦!                   
 
 
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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