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日期:2015-05-19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7
毕业生同学们:
    为使同学们按时返校,圆满完成毕业前的各项工作,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的安排通知如下,希望大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教学安排
    6月4日至6日,教务处登记、审核学生成绩,并组织大补考。各系教学安排由本系另行通知。
二、催交欠费毕业生学费
   财务处将欠费同学名单于6月6日前交各系,并注明欠费金额,同时结算并退还毕业生其它费用。欠学费学生须提前到财务处交纳学费,以免影响毕业手续的办理。
三、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家且离校前需要带走的,凭本人毕业证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到马路东派出所办理 .毕业时户口不迁回家迁往其他地址的;张家口籍的毕业生;专接本的毕业生;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保卫处单独办理。联系电话 4084645.
四、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 月 17日,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带团员证到团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持学生证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五、毕业手续办理
   (一)6月9日,各毕业班班主任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清单并填写学生信息,以班级为单位带本班学生的离校清单到财务处统一盖章;16日带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离校清单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并领取报到证及创业培训证。
   (二)毕业生集中返校时间为6月16日上午,下午参加本系组织的离校教育和系、班级组织的其他活动。6月16、17日学生持财务处盖章后的离校清单到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盖章,各部门必须见财务处公章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盖后勤处公章须先到食堂饭卡办理处退饭卡,退卡后方可盖章。
   (三)6月18日毕业班班主任收齐本班的学生离校清单、学生证,毕业典礼结束后,即可到学工处领取本班学生毕业证和档案。由班主任统一领取,不面向学生个人发放。
   (四)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必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公函,并由学生所在系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六、6月18日上午9点在体育场举行毕业典礼。
七、6月19日上午毕业生全部离校。
八、离校时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要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校,积极参加学院和本系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办理毕业手续,严格遵守纪律,文明离校。
   (2)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将个人物品(尤其是各种证件)妥善保管,以免丢失。离校后宿舍不得再存放任何个人物品,否则按废品处理。要爱护公物,服从管理,丢失、损坏公物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缴纳赔偿费,否则加倍收费。严禁在公寓楼内焚烧物品,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不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延发其人事档案,并将处理意见装入档案。
   (3)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应提前与本系取得联系,由所在系部与学工处协调解决。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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