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团委会、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班团支部:
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团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在加强和改进团员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团,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命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1、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总支 先进团总支 优秀团支部
新长征突击队(学生会和社联组织)
2、先进个人
优秀团务工作者 十佳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新长征突击手
二、表彰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
(1)能围绕学院党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委和本系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团建工作积极,效果显著。
(2)各系党支部积极支持本系团总支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团总支的工作汇报,指导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团总支班子健全,能够按时组织团学组织换届,学生团支委职责分明,工作积极。团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4)团总支能够定期召开本系团支部会议,指导支部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5)团总支能够指导、支持本系学生会和社团开展工作,积极同其他系联合开展活动,成效显著。
(6)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宣传工作(信息报送)、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互相协作好,群众威信高。
(2)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坚持经常,效果明显。团员队伍建设好,团员比例合理,广大团员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3)较好地发挥班级核心作用,在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中,措施得力,有实效。
(4)支部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能够解决团员青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5)团支部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教育、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校园文化等团日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团支部:
①团青比例达不到90%的(有不同信仰者除外)。
②支部成员有违纪现象,有处分记录;
③年内发生过群体事件的。
④有一项以上重要工作或重点活动无故不参加的。
(三)新长征突击队(学生会和社团组织)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组织和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组织中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有明确的章程, 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定期开展工作运行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3、积极争取党团组织的支持,开展活动有创新,学生受益,成效显著。
4、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中成绩显著,深受群众好评。
5、开展活动有计划,活动过程严密,会员参加率高,活动结束后有总结,能够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十佳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专、兼职团干部。
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够积极主动地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极大发挥,对学生工作指导有效,注重团风、班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对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积极主动,能认真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学生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受到学生的爱戴,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优秀团务工作者和十佳团干部由各系自行申报,党支部推荐,团委评审后确定表彰。
(五)优秀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工作,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学生干部岗位培训任职资格证书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干部。
2.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和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率作用发挥好,无违纪行为。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全年无不及格课程,实绩特别突出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院、系学生干部可破例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六)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团知识,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
2.热心团组织,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等素质拓展活动,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尤其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3.能够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成绩优秀,全年无不及格科目。实绩特别突出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院、系学生干部可破例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七)新长征突击手
一年来,广大青年团员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爱心捐助中,尤其是在学院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好评。
三、评比要求
1、各团总支、基层团支部要成立评优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在评比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据上述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比推荐。各团总支汇总、审核评优名单并公示4天,无异议的报团委评定。
2.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的申报由各团总支根据工作情况经由本系党支部推荐向团委申报,申报先进团支部或新长征突击队的比例占所属支部(2011和2012级)的20%,先进集体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且需要组织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不同类型的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不少于3次)(时间为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每次团日活动需报送500字以上的新闻稿和相关活动图片(有团徽和团旗等标识)。
3.先进个人:先进个人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份,并报送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入本人素质档案),先进个人的评选名额为:班级团支部按支部在册团员人数15%的比例向团总支申报,团总支以总支在册团员总人数不高于18%的比例向团委申报。(团干部以支部为单位申报1名,新长征突击手的名额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小数点四舍五入。荣获先进团支部的单位,先进个人(即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可在原基数上各增加1名,增加人数不占本系18%的名额)
4.校级学生组织的同学应先在本系或班级中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在系级或班级评选上的,不再参加校级学生组织的评选,校级学生组织产生先进个人的名额不高于注册学生干部总数的18%,获新长征突击队的组织按注册学生干部人数的20%评选。校级学生组织只参加新长征突击手的评选。
5.在本次评选中一名同学只能参评其中一项荣誉称号,毕业班团支部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6.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需要参加青年团校培训,(参加过第一至八期青年团校培训并已取得青年团校结业证书的不再参加本次培训)。青年团校学员在培训后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颁发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团校结业证书,并填写《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培养考察推荐书》,存入本人档案,并经党团组织培养考察后可作为下半年党员发展的“推优”对象,凡没有被授予上述荣誉且尚未取得青年团校结业证书的同学,不能作为党员发展的“推优”对象。
三、评比上报时间
各系团总支务必于4月10日前将评比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院团委,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表彰名额。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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